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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股东吗?法人股东资格取得方式?

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有限或无限责任,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。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,也拥有一定权利,同时承担一定义务。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投资人,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,法人就是公司,如果A公司投资成立B公司,A就是就是B公司的股东。那么法人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情形了


依公司法规定,法人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:

一、原始取得

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。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:

1.设立时的原始取得。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,从而取得股东资格。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,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。

2.设立后的原始取得。即在公司成立后,增资时,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。

二、继受取得

继受取得,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,即通过受让、受赠、继承、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,取得股份的受让人、受赠人、继承人、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。

三、善意取得

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,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,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,从而获得股东资格。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,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。

一般来讲,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(1)股票本身有效;

(2)股份具有可处分性,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;

(3)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,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,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;

(4)取得时主观上善意,无恶意或重大过失,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,不能取得股权;

(5)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,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,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。

以上就是法人股东取得方式的情形介绍,公司有法人股东的需了解掌握清楚,这样更好的安排办事,工商变更、公司注册可找乐财会计,一站式服务平台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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